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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工程師認前年七一維園外刀刺警肩 女友涉助離港否認控罪 (12:47)

前年七一,防暴警在銅鑼灣制服一名男子時,遭人以軍用摺刀插傷。警方翌日凌晨在機場拘捕24歲男工程師,他被控傷人罪,並與同場兩名男學生同被控暴動罪,及與涉嫌協助他離港的女友同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工程師今(26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傷人及暴動罪,兩名男學生亦認罪。案情指,受襲警員左肩肌肉撕裂,事發後10個月仍感疼痛,只能擔任文職工作。案件押後10月13日求情,其間為3名認罪的被告索背景報告,3人須還押;女子則不認罪受審。

4名被告依次為黃鈞華(現年26歲。下同)、羅玨琛(20歲)、周霈霖(21歲)和張芷程(27歲)。黃、羅、周承認暴動罪,羅、周各自承認拒捕罪及阻差辦公罪;黃、張均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黃的控罪獲存檔法庭,張則會受審。

認罪3人承認案情指,前年7月1日下午3時許,約300名示威者在銅鑼灣一帶聚集,設置路障及叫喊「光時」等口號。4時許,警方開始沿高士威道掃蕩。警員25116目睹羅指示示威者逃跑,追捕羅並在皇仁書院外制服他,羅激烈掙扎,周試圖拉走羅,其他人亦包圍及襲擊警員。其時黃突然衝前,以軍用摺刀插向警員的左上臂,對方當場血流如注,放開羅並倒地,黃、羅、周三人即時逃走。

黃沿天后方向逃去,其間與其女友,即第四被告張芷程電聯。黃在當晚7時許,將一黑色袋丟入觀塘碼頭附近海中,袋內裝有涉案摺刀及案發時他身穿的衣物,其後在新蒲崗一間燒烤店與女友會合。

張芷程手機的Google瀏覽紀錄顯示,她多次搜尋航班、機管局等資訊。黃購買當晚出發前往倫敦的國泰航空機票,並與張前往機場。抵達機場後,黃獨自下車辦理登機,上機後被警員帶離機艙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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