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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青年隧道噴口號後判感化令後吸毒 改判入戒毒所 官籲重新做人 (17:15)

兩名男生涉2019年9月在沙田一行人隧道內,噴上「HK人加油」等字眼,二人皆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各被判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其中20歲首被告違反感化令,吸食大麻,今(23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撤銷感化令。被告親自求情,承諾痛改前非,遠離毒品。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改判被告入戒毒所,並勸勉被告在戒毒後仍能實踐求情中的承諾,「你自己好好地重新做人,清唔清楚?」被告回答「清楚」。

被告戴志立(現年21歲)在去年11月獲判1年感化令,條件包括要遠離危險藥物,接受尿液測試和社區式戒毒服務。庭上透露,被告後來驗毒驗出大麻成分,須即時還押。他今親自讀出求情信,指在還押的兩周內有深切反省,明白自己的行為愚蠢、不成熟,輕視了感化令的重要,對父母感到內疚。

被告稱在還押時思考前路,會努力增進自己,承諾訓練自律,不再接觸毒品,不再犯案,懇請法庭輕判,讓他「用行動向法庭父母證明我改過嘅決心」。

張官判刑時指,法庭已多次給予被告機會,但感化官在進度報告中,表示被告的表現非常令人不滿,有服食大麻,甚至對感化官多次警告亦「置之不理」。戒毒所報告則顯示他態度迴避,是一名「不受約束嘅年輕人」,質疑他是否有決心,過免除毒品的自律生活。

張官認為被告問題的根源,是受朋輩及毒品影響,雖然刑事損壞罪足以判監,但若未能解決被告的毒品問題,他仍不會重新做人,故判入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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