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網媒記者行人路豎腳架認阻差辦公及妨擾 囚14日緩刑2年 (15:56)

去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事件兩周年,一名網媒男記者於行人路中心架起腳架及相機,無理會警員警告及拒絕離開,他早前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及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兩罪,今(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4天,緩刑2年,另須罰款3000元。裁判官李志豪表示,基於被告的背景、過去的毒品問題,感化官不建議他接受任何服務令,但考慮到被告認罪、本案的防礙情況並非最嚴重,可以緩刑處理。

被告梁志恒(34歲)早前承認於2021年8月31日於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並在行人路中心放置腳架拍攝,導致公眾地方受阻。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今表示,同意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亦清楚報告並不建議他接受感化或社會服務令,但他強調日後不會重犯,懇請法庭判處緩刑,讓他可定時覆診及見新工。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831事件 網媒 記者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