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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5人涉盜用信用卡 涉款逾570萬 (15:32)

警方偵破盜用信用卡案件,前日(20日)以「串謀詐騙」罪拘捕4男1女,包括集團主腦以及骨幹成員。案件涉及16名受害人,共30多張信用卡,涉款逾570萬。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郭健樂表示,警方接獲多名市民報案,指其信用卡被人盜用作高額簽賬。警方經調查後,發現一個由5月至8月活躍的本地犯罪集團,不法份子在會乘事主不為意,在餐廳、運動場、會所更衣室等公眾場所偷取信用卡,再由主腦分發信用卡予骨幹成員,到商場買名貴手表、手袋、電子產品等容易轉售的物品案件涉及16名受害人,共30多張信用卡,作出超過570萬簽帳。警方同時發現,部分事主的身份證亦被盜用作申請信用卡,以及申銀行帳戶作洗黑錢之用。

警方於前日採取代號「鳴金」行動,拘捕4男1女,當中包括集團主腦以及骨幹成員。被捕人士年齡介乎25到38歲,報稱商人、地盤工及無業,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十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在行動中檢獲數張銀行卡,並起回價值約五十萬元的贓物,包括名貴手錶、手袋及衣物等。

警方提醒市民應時刻保管好個人財物。如遺失身分證或信用卡,應盡快報警及通知相關發卡機構,避免損失。市民亦可以考慮定期查詢個人信貸評級紀錄,如發現可疑紀錄,應盡快聯絡相關金融機構。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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