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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校社工助理認襲自閉症學生候判 (18:21)

30歲社工助理涉於去年在東華三院轄下的特殊學校內襲擊一名男生,包括扯頭髮、扼頸、掌摑等,他今(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名,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10月12日判刑,以取閱其感化及社會務令報告。

30歲的被告麥人丰,報稱東華三院徐展堂學校社工助理。控罪指,他於2021年10月3日,在香港仔惠福道4號東華三院徐展堂學校(宿舍)B座一活動室襲擊事主X。

案情指出,21歲的X為該校的一名中六學生,自出生後患有自閉症、過度活躍度及中度智障。去年10月3日該校校長收到事主X的左尾腳趾受傷報告,經醫院急症室檢查下,發現X的傷勢還包括左尾腳趾紅腫及骨折、右膝瘀傷等。

學校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去年10月3日近上午9時半,X在涉案活動室跣倒而導致左尾趾骨折。當日下午2時許,X坐在一張椅上,被告走近X,先踢X的椅子底部,再在X坐另一張椅子時,又踢X左腿、扼頸、扯頭髮。5分鐘後,被告又掌摑X,並再次扼X的頸。

校長從片段認出被告,翌日被告辭職,10月15日被捕,在警誡下扼他的頸只是為阻止X傷害自己及他人。

辯方今求情時指出,被告明白他作為有特殊需要學童的照顧者,辜負社會的期望,定後他不大可能重操舊業,現靠散工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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