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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利奧坊單位向代理送禮圖獲更高現金回贈 30歲新樓買家被廉署起訴 (16:15)

廉政公署昨日(20日)落案起訴一名新樓買家,涉嫌在購入一個逾650萬元的住宅單位時,向一名地產代理送禮,圖獲地產代理公司提供較高現金回贈。被告已獲准保釋,將於明日(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為30歲文員余煒琳,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發時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獲一個發展商委託,協助推銷大角咀住宅項目「利奧坊‧曦岸」。中原地產會就每宗交易,獲發展商支付成交金額的特定百分比作為代理佣金,並會撥出部分代理佣金,向買家提供現金回贈。其金額由經手代理與買家商議,並須獲中原地產批准。

被告於去年3月初,委託中原地產一名地產代理為其物色住宅物業,並在同年3月底打算購買其中一個單位,售價逾650萬元。被告涉嫌於去年3月31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上述地產代理提供一份價值1000至3000元的禮物,作為就被告購買該單位向中原地產取得較高現金回贈的誘因或報酬。經廉署調查發現,該名地產代理並沒有接受被告涉嫌提供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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