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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設計員涉於打逾萬電話滋擾法官 再申押後一年被拒 (18:13)

58歲廣告設計員涉於去年打出逾萬個電話滋擾區域法院法官,被控4項不斷打電話罪,律政司其後向他展開控告藐視法庭的程序,高等法庭今(20日)再開庭處理。被告再度要求押後一年檢查控方文件,又質疑控方「出矛招」,過早呈遞證物,「目的係一早破壞本人喺法官面前嘅觀感」,法官陳慶偉訕笑回應「我一定唔會中控方嘅奸計」,拒絕押後一年及更換法官,並下令被告須在今年12月12日前存檔抗辯理由。

被告陸志榮(現58歲)被指於2021年5月至7月間犯案。案件今年8月再訊時,被告曾要求押後一年待他閱讀控方文件,陳官拒絕。他今天再次要求押後一年。他解釋,曾向十數間律師樓問價,認為難以負擔法律費用,法援署則稱不會處理傳票案件,如他需要獨自看完逾五千頁文件,需時一年;他又指,2019年的「社會暴動事件」歷時3年才開審,質疑「點解呢單要咁快」。

陳官拒絕押後一年開審,表示他今晨才處理另一宗刑事藐視法庭案件,兩名被告均獲批法援,要求被告再向法援署查詢,若再遭職員拒絕,可交由法庭跟進。

被告又投訴,控方在案件初期已呈交證據,證據亦有錯漏及失實,刻意「誤導」法庭,令他難以扭轉法官對他的觀感。陳官則回應「我未必係最聰明嘅法官,不過我一定唔會中控方嘅奸計」;又指被告搬出許多似是而非的錯誤法律觀點,法庭不宜評論。

被告續批評陳官對他有偏見,「未審已經有晒決定」,要求陳官避席,另安排法官審理,同樣遭陳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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