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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涉欺詐選舉開支逾4.6萬元 新界西候選人許孝良認罪並判囚3個月 (14:42)

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地方選區候選人許孝良,涉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訛稱聘用律師樓提供法律意見,涉欺詐選舉開支逾4.6萬元。他今(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作出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的舞弊行為」及企圖欺詐共兩罪,判囚3個月。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市民對候選人操守有較高期望,批評被告辜負港人信任,並傷害支持者的感情。

案情指,被告許孝良(36歲)案發時於李偉明律師行任職文員,他於2020年7月向選舉事務處遞交提名表,成為該屆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同年9月,被告提交選舉申報書,申報逾4.6萬元的選舉開支,包括聘用李偉明律師行提供法律意見、聘請HI-PROTEIN.HK負責個人儀表形象訓練,以及支付兩名選舉助理的薪金。惟調查發現,被告沒有向涉事律師行及公司付款,亦沒有聘用上述兩名選舉助理。

辯方求情指,被告不誠實獲取個人利益,但本案有別於種票,不影響選舉公平性。辯方又指,涉案金額不算多,被告因案件失去律師行工作,前途盡毀。

嚴官聽畢表示,本案情節嚴重,案情涉及欺詐選舉開支及製作假文件,反映被告有計劃犯案。嚴官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酌情減刑至3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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