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政府合約文員因患躁鬱症或有急性認錯亂非禮罪脫 官指被告病情穩定毋須判入院令 (17:07)

政府合約文員被指去年在政府總部的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內,叫女同事「除衫」及伸手到她胸前,暫委裁判官布喜后因被告患躁鬱症,或有急性認錯亂,裁定他非禮及交替控罪罪脫,惟布官不知其精神狀况會否危害公眾,根據《精神健康條例》將他還押,候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布官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接納報告建議指,被告病情穩定,不須判處入院令。

被告陳德俊(29歲),現時已被解僱。辯方指,兩份精神科報告均顯示,被告的精神狀况穩定,毋須入院治療,但建議他接受精神門診服務。布官最終接納報告建議,下令被告當庭獲釋,又叮囑他定時覆診及服藥,「身體唔妥要即刻同屋企人講,你都知,你個病可以好唔穩定」。

辯方隨即作訟費申請,表示早在答辯前去信律政司,提及被告患有躁鬱症,冀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但遭拒絕。

控方則指被告自招嫌疑,又令女事主受驚,反對辯方的訟費申請。布官表示,裁決時已裁定被告的行為屬非禮,只因其犯罪意圖存有合理疑點,才會罪脫,但行為仍屬自招嫌疑,拒絕其訟費申請。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非禮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