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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學生認網上鼓吹播毒惟稱無犯罪意圖 官拒接納認罪答辯12月再訊 (15:02)

22歲尼泊爾籍男子今年在社交平台Instagram發布限時動態,涉嫌鼓吹新冠病毒接觸者及感染者到公眾地方傳播病毒,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先於庭上認罪,惟在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提問下,他表示自己無犯罪意圖,嚴官指若然如此,法庭不能接納其認罪答辯,故將案件排期於12月1日開審,批准被告以3500元保釋外出。

尼泊爾籍被告古力素(22歲),報稱學生,被控於2022年2月2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自知屬2019冠狀病毒接觸者或受感染者,藉身處任何公共運輸工具、或身處任何街道、公眾地方、娛樂場所、聚會地方、會社或酒店,或在該處的行徑,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被告今沒有律師代表,他在庭上表示認罪,嚴官問被告案發時是否意圖煽惑他人傳播病毒,被告否認,又指其行為不成熟,現已感到後悔。嚴官稱,考慮他的意圖後,未能接納其認罪答辯,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作審前覆核,排期於12月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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