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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1元朗白衣人被控暴動案續審 目擊證人稱記者被襲印象最深刻 (19:06)

7 ·21元朗白衣人襲擊案今於區域法院續審。有目擊證人稱,案發前目睹大量白衣人在鳳攸北街聚集,感覺不安全,繞大路回家。另有證人拍攝到一名穿著粉色衣服的男子在閘外衝向身穿螢光衣女記者,並用條狀物體襲擊她,這一幕令他最「深刻」。

被告程偉明(63歲)否認各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罪,他早前否認控罪。

證人I供稱,2019年7月21日晚上約9時許,在鳳攸北街休憩處目擊有過百名白衣人在鳳攸北街行人路上,「衣著統一」,部份手持小國旗和藤條,形容他們很「嘈吵」。至晚上10時半,他於元朗站閘口目擊並拍攝白衣人在不同出口聚集片段,部份白衣人手持藤條、國旗和「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牌子。I續稱,身穿深色衣服的人走下扶手電梯,白衣人開始起哄,在閘外對罵,又敲響欄杆。

他亦拍攝到一名穿著粉色衣服的男子在閘外用條狀物體打一名女記者。辯方詢問證人I是否同意「白衣人和閘內市民對峙,直至林卓廷到元朗站,形勢急轉直下」,證人I表示不同意。

證人L在事發當晚,看見逾50名白衣人在鳳攸北街休憩處聚集,隨即用手機拍攝3張相片,並用WhatsApp傳送給他太太(即證人M),提醒她注意安全。法官最終批准該3張相片呈堂。

重案組警員(編號12782)負責調查元朗站襲擊案的警員,他稱花約400小時看完所有相關片段。通過外型、衣著、身材認出被告。辯方稱截圖中的人樣貌「蒙查查」,又指警方沒有將元朗站的片段截圖與被告校對,警員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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