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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不設陪審團 陳國基稱屬最恰當安排 (12:59)

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違《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據了解,律政司長林定國日前向部分被告發信,表示根據國安法第46條賦予的權力,案件毋須在設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另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涉違國安法的案件,亦不設陪審團。

指示初選案不設陪審 林定國首提「涉外因素」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涉違國安法案將不設陪審團

政務司長陳國基被問及初選案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時回應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評論,但認為有關安排屬最好及最恰當。

律政司亦表示,不會評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個別案件,又指律政司長會按《港區國安法》相關法律和每宗案件個別情况,考慮是否指示相關訴訟毋須設陪審團審理,而有關條文訂明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的安排,目的正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認為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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