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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 律政司指示不設陪審員 (21:34)

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據本報了解,律政司長林定國日前向部分被告發信,表示根據國安法46條賦予的權力,案件毋須在設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

林定國提出原因,包括案件有「涉外因素」、及考慮陪審員人身安全等。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向本報說,由於涉司法程序及潛在司法覆核,故不便揣測,但說國安法下不設陪審團是新事物,理解律政司決定會引起法律界或公眾疑慮,認為既然律政司第二次作相關決定,可多解釋釋除公眾疑慮,令公眾明白背後因素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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