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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事件多一名白衣人涉暴動否認控罪 被指入元朗站以拳頭及藤條施襲 (16:48)

7 ·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中,7人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判囚3年半至7 年,一名63歲男子其後被捕,被控各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罪,他否認控罪,今(15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案情指,被告進入元朗站後,以拳頭及藤條向一名灰衣人士施襲,並聯同其他白衣人施襲。被告在事發後翌日離港,自2020年11月17日被通緝,並於去年8月12日經深圳灣口岸入境時被捕。

開案陳辭透露,控方將傳召14名市民證人、1名專家,以及1名警員作供,並依賴8名證人的醫療報告及傷勢照片,證明多人被白衣人襲擊,造成多處瘀傷、裂傷等創傷。

開案陳辭續指,2019年7月21日晚上,大批身穿白衣的人士於元朗鳳攸北街休憩處集結,部份手持藤條、國旗及「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標語字牌。控方將整個暴動分為三階段:襲擊閘內人士、閘口附近衝突、衝入閘內及月台施襲。約10時40分,約10名白衣人於港鐵元朗站內的付費區襲擊和指罵黑衣人,其後約65名白衣人進入元朗站,手持藤條、木棍等。他們聚集於非付費區,與付費區內的黑衣人發生口頭爭執,又向黑衣人投擲水樽、木棍等。白衣人亦挑釁黑衣人,跳入付費區內襲擊黑衣人、記者和市民。

有片段顯示被告程偉明身穿白衣,位於元朗鳳攸北街休憩處。當晚近11時,被告進入元朗站付費區,以拳頭及藤條向一名穿著灰衣的人士施襲。被告又聯同其他白衣人,至少兩次向黑衣人施襲。當白衣人手持木棍及藤條走上月台,衝入車廂施襲時,被告曾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往月台方向前進。當列車駛離元朗站時,白衣人包括被告陸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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