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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涉強姦女友人 事主稱被告曾破門入房熊抱要求「表現一下」 (15:08)

38歲地盤工人涉於前年11月,在39歲女友人的寓所「賴死唔走」,持刀威脅要與她性交,最終強姦她。地盤工人否認一項強姦罪受審,案件今(15日)於高等法院續審。事主供稱,被告在案發前一晚要求留宿,整晚在微信傳訊息及裸照滋擾,包括稱「你看我多厲害」、「你就不可能讓我表現一下」等,更以螺絲批破門入事主房間,熊抱她表示要「表現一下」,事主受驚,故到兒子的房間睡。

被告李景豪(案發時38歲)否認在2020年11月30日,在打鼓嶺某單位強姦X。

事主X供稱,案發前一天早上,被告到X的寓所後不願離開,跟着X做家務及買餸。吃過晚飯後,X再要求被告離開,被告稱已夜深,要求留宿,並在客廳睡。約10時許,被告不斷敲X的房門,又在微信發送裸露陽具的照片及色情影片,並稱自己穿着短褲在屋外,「凍死寶寶了」。X繼續反鎖房門,沒有理會,惟被告破門而入,X受驚,走到兒子的睡房睡。

翌晨,X的兒子上學,X則起床後驚覺被告還在家,她再要求對方離開,被告憤而衝進廚房取菜刀指嚇她,表示「今日點都要搞一次」,X受驚回房間,被告強行推開房門,將X壓制在床上,掀開其上衣,摸及舔X的胸部,X反抗但不成功,終遭被告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行插入X的陰道及射精,歷時數分鐘,其間X要求被告戴安全套亦不果。

完事後,被告取一粉紅色震蛋,放在X的陰部及胸部周圍,又試圖塞進X的陰道。X推開他,並趁屋外有地盤工人施工,伺機離開,向工人求助及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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