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三警被控與15歲少女性交 准保釋候轉介區院審訊 (13:00)

一名15歲少女早前在交友程式結識4名男子,並與他們發生性行為,後揭發4名男子均為警員,其中3人被控「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等罪,案件今(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10月7日,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3人獲准以原有8000港元保釋外出、居住報稱地址、不得離港,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3人均報稱公務員。首案被告姚燕武(27歲)被控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一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及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罪。

次案被告賴子樑(26歲)被控各一項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

另案被告吳星熠(26歲)被控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警察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