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認盜梁振英子帳戶訂飛機餐及寄艙服務 前地勤獲判80小時社服令 梁振英批判刑太輕 (16:48)

前特首梁振英兒子梁傳昕3年前被兩名地勤職員盜用航空公司帳戶,購買逾3000元的24個飛機餐及5個寄艙行李服務,其中一名被告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今(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需照顧患癌母親,不適合社會服務令,建議判感化。裁判官王證瑜則認為刑罰須反映案情的嚴重性,判罰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認罪的首被告黎紹泓(24歲)報稱便利店兼職職員,曾受聘於香港快運的地勤服務代理商;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12月24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香港快運航空的電腦。

辯方求情指,感化及社服令報告正面,顯示被告後悔因一個「以為好搞笑嘅惡作劇」而犯案,被告患乳癌的母親則形容兒子「率直、單純」。感化官考慮被告需照顧母親,建議判12個月感化令,免卻他花時間作社會服務。王官隨即表示,「每個人都有其他嘢做」,認為辯方建議判感化的理由不充分,而法庭須考慮判刑對社會釋出的信息。辯方則回應被告樂意遵守社服令。

王官判刑時明言案件性質嚴重,可以判監。又強調感化官考慮的因素與法庭不同,只有參考作用,判刑須反映案情的嚴重性,故判罰80小時社服令。

同案次被告郭尚文(22歲)則被控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他將於8月24日再訊。

梁振英日前在其社交專頁Facebook發文回應案件,指兩名被告至今未曾向他或他的家人道歉「至今在報章上看到的,只是這兩人用口罩或雙手掩蓋面部的照片,今後我在什麼場合再遇上這兩個人,繼續是我在明他們在暗,他們可以繼續『作弄』我和我的家人」。

今日梁振英又在判刑後,在Facebook問道:「黎紹泓(案中首被告)現在哪裡工作,餐廳?揸的士?我要避開他了!」梁又着首被告「拉下口罩,讓我看看你好嗎?我在明,曱甴在暗。」文尾並標籤了「判刑太輕」。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梁振英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