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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消防隊長涉訛稱自住詐騙逾700萬元按揭貸款 准保釋候審 (13:25)

一名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前年涉嫌訛稱購買「譽.港灣」一單位自住,惟購買後隨即出租,意圖詐騙一間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向他批出共約780萬元的八成按揭貸款,遭廉署起訴兩項欺詐罪,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押後至8月23日於區院再提堂。被告續准以5萬港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得離港。

報稱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的被告許智豐(38歲),被控於2020年4月16日至7月8日期間藉作欺騙,即在按揭貸款申請中,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他在購買太子道東「譽.港灣」7座一單位後會佔用該物業,意圖詐騙而使工銀亞洲批准上述按揭貸款申請,批出一筆港幣779萬1742.73港元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導致工銀亞洲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另一項欺詐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在按揭保險計劃,向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他會佔用上述物業,意圖詐騙而誘使按證保險公司批准上述按揭貸款保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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