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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助理文書主任偷拍女子沐浴不果被捕 認企圖窺淫稱出於好奇好色 (13:05)

海關男助理文書主任去年在海關總部大樓,由健身室尾隨一名女子至更衣室,用手機偷拍女子沐浴不果後逃去,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等後將他拘捕,他在警誡下稱事主做運動時很吸引,出於好奇及好色而犯案。他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窺淫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明言事件對事主造成無法言語的驚恐,惟被告曾尋求心理輔導,故先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令他還押至8月17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33歲被告黃嘉興為人上進,正在都會大學修讀電腦及資訊科技課程,他自知過錯無法令人接受,在此向事主真誠致歉。本案發生後,被告已被停職,但他積極面對,包括持續接受心理輔導,本案為單一事件,冀法庭索取報告再判刑。

案情指,被告與X均在海關總部大樓工作,2021年10月29日下午4時許,被告見X在10樓健身室做運動,2小時後,X前往同層的女更衣室,沐浴期間發現上方有一部黑色手機,隨即大叫,X衝出更衣室後未能找到偷拍者,遂報警求助。

警方翻查海關總部大樓閉路電視,發現X前往更衣室後,只有被告向該方向步行,約1分鐘後,被告匆忙地折返,職員卡紀錄則顯示被告由貨𨋢離開大樓。

警方同月31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我係有入海關總部10樓女更衣室,但畀個女仔喝止左,我冇影到相,淨係舉起左部手提電話,但影唔到任何相」。被告續指,X做運動時很有吸引力,出於好奇及好色,尾隨 X入更衣室,不過X大叫,所以他慌忙逃走。案情披露,警方在被告電話無發現X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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