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轄下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政府專家顧問團今日(1日)開會,同意將兩款新冠疫苗接種年齡下限降低至6個月大,並建議50歲或以上人士在接種第3針至少3個月後,接種第4針。
衛生署晚上發稿公布,指委員會檢視早期臨床研究數據,顯示兩款疫苗均能產生免疫力及沒有新的安全顧慮,認同為6個月大或以上兒童接種疫苗能預防重症和死亡。
至於接種間距,專家建議6個月至5歲兒童可接種三針復必泰,每劑為十分之一成人劑量,考慮到心肌炎或心包炎的輕微風險,建議首兩劑疫苗間距應為8周,並於第二劑最少3個月後接種第3針。科興方面,專家認為6個月大至3歲幼兒亦可接種3針,劑量與成人相同,接種間距亦與較年長兒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