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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魏救趙」再多4人罪成 官:為示威者提供安慰構成暴動 (20:34)

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示威者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引發衝突,分拆多案審訊。其中4人否認暴動罪受審,今(30日)於區院裁定暴動罪成,還押至8月6日判刑。對於攜帶醫療用品的女被告,法官郭啟安裁決時指,如果她在暴動前線集結,並為受催淚煙影響的「手足」提供生理鹽水、為受傷的「同志」敷藥療傷,其出現無疑為示威者提供了「安心」與「激勵」,構成參與暴動。

罪成4人為詹溢朗(23歲,案發時歲數,下同)、梁安生(24歲)、梁敬慈(44歲)和梁安逸(20歲)。郭官表示,事發在2019年11月19日凌晨,示威者在尖沙咀製作汽油彈,並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至凌晨3時,厚福街後巷有手推車著火,發生爆炸,警員在附近拘捕各被告。

郭官表示,控方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被告參與暴動,但憑衣著裝備、被捕地點等,推論各人在場鼓勵及協助暴動。郭官逐一分析針對4名被告的證據,其中詹溢朗在樓宇天台被捕,該樓宇梯間佈滿示威裝備。郭官認為,法庭不難推論,示威者必然匆忙卸下裝備逃走,如果被告只是路過,根本無原因與「暴徒」走上天台。

至於在厚福街後巷被捕的梁安生和梁安逸,郭官表示該處發生連串爆炸,儼如一個小戰場,任何人如不想牽涉其中,只會遠離該處。對於兩人管有防火手套,辯方爭議示威者一般只會用單手丟汽油彈而不會轉手,郭官形容說法「啼笑皆非」,指示威者可能用雙手製作汽油彈,而且兩人攜帶金屬棒等裝備,屬有備而來。

至於在厚福街被捕的梁敬慈,郭官表示她曾卸下頭盔逃跑,又攜有接近用完的噴漆,屬有意參與暴動。郭官提及,雖然她管有醫療用品,但法庭不會因為她擔任急救員,便斷定她不能參與暴動;考慮她與激進示威者一起行動,裁定她並非無辜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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