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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廿年前解釋23條立法網站突下架 保安局:正為立法重新預備將更新網站 (12:20)

本報李先知專欄今日(20日)報道,保安局於2002年就23條立法而設的專題網站已悄悄下架,上有當年政府對於23條的解說等整全資料。保安局回覆本報稱現正重新就《基本法》23條立法預備,有關網站亦將更新,故暫時將網站關閉,但未有交代關閉網站的時間。

本報正向保安局和檔案處了解,有否就該網站內容存檔,以及日後可供公眾查閱,正候回覆。

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向李先知稱,根據他理解,政府目前對網頁更新如何舊有網站內容「沒有什麼規矩」,隨時可能新網站就蓋過舊網站內容。不過他認為,在處理當年23條立法及諮詢過程中,都會產生很多政府檔案,這些檔案本身有歷史意義,不應該隨便銷毀。

根據「網絡時光機」(Wayback Machine)以及筆者年前從該網站的截圖,網站有關23條立法的資料十分整全,由草案、當年官員談話的新聞稿、立法會審議文件,以至「第二十三條知多啲 - 單張」包括「問與答」內容,都十分詳細。舉例在「問與答」,列出很多當年社會的疑慮,如「立法後,能批評政府政策或官員嗎?」的問題,同時列出政府答案:「言論自由,受到《基本法》充分保障。『煽動叛亂』罪只限於故意煽惑他人犯叛國、顛覆等屬本港法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而且必須相當可能引起有關罪行,才會入罪」。而「煽動叛亂」在現時《港區國安法》中未有包羅。

林鄭社交網站帖文無存檔

類似「消失」的還有前特首林鄭月娥的社交媒體帳號,她的Facebook專頁在七一後刪去,2019年修例事件及疫情期間回應及照片,都不再存在。筆者早前曾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向特首辦查詢,顯示單在2022年至卸任,林太FB共發出了53個帖文,但並無轉交政府檔案處或存檔。特首辦解釋,因為類似貼文旨在透過社交媒體令用戶了解時任特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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