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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抬棺至中聯辦遊行未遂被捕 裁定企圖煽動罪成判囚9個月 (14:04)

患第四期直腸癌的社運人物古思堯,涉計劃趁北京冬奧開幕日抬棺材到中聯辦抗議,未出發已被國安處拘捕,被控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罪成,判囚9個月。

古思堯聞判後隨即解僱律師,自行求情,指願意做民主人權運動的「鬥士、勇士、烈士」,又會「屢敗屢戰,死不悔改」,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多次提醒不要將法庭政治化。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堅持示威是其個人選擇,另他犯案前已存在健康問題,故不會就此減刑,終判他監禁9個月。

羅官裁決時表示,被告古思堯(75歲)在棺材寫上「打倒共產黨」、「結束一黨專政」等字句,有推翻政府、煽動的意味;又指他被捕前已準備好示威的運輸安排、通知傳媒等,屬「企圖」作為。羅官續指,現今社會可利用科技,故暴力並非煽動他人的唯一方式,法例的應用範疇應與時並進,因此以暴力的方式作煽動並非必要的舉證元素。他又指,控罪沒有違憲,雖然控罪並不屬於國安法,但案件仍屬國安法的範疇。

羅官續稱,被告曾多次被捕,但他仍以身試法,又認為以煽動罪檢控,而非用《國安法》已比較寬鬆。加上被告採取行動的時機為冬奧開幕日,當日已有許多聲音杯葛冬奧,而且2019年發生「群體性違法行為」令許多人內心仍未平復,其行為容易挑起情緒,令問題死灰復燃,故裁定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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