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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如心遺產管理未達共識 律政司指華懋慈善基金涉欠債及訴訟不宜管理 (17:52)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涉逾1410億元的遺產案,於2015年由終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只是遺產信託人,基金、律政司和遺產管理人三方就遺產管理計劃尚未達成共識。高等法院今(7日)開庭處理,律政司長一方指出,龔如心的遺願是成立類似諾貝爾的獎項,惟基金疑欠債且官司纏身,不宜擔任監管機構及管理遺產,要求法庭按照近似原則(cy-près doctrine),以收益人的利益為重,擬定遺產管理計劃。

律政司長由資深大律師何沛謙代表,他透露三方均向法庭提交遺產管理計劃的建議。何引述終院判辭,龔如心的遺囑提及將遺產給予華懋慈善基金,並成立一個中國諾貝爾獎。基金和獎項指定由聯合國秘書長、國務院總理和特首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管,而該國際獎項為慈善性質,旨在促進科學及社會人文發展。

何續指,監管機構需要實際管理運作,須由有償債能力和適合人選擔任,惟基金未能符合上述條件。律政司長作為「慈善事務守護者」,有責任確保屬於公眾利益的慈善事務,獲得妥善管理。

何質疑基金沒有舉辦國際獎項相關經驗。另外,基金的財政報告沒清楚記錄全部帳目,難以問責。基金所收的捐款亦被指是借款欠債,遭在澳門經營借貸的林義雄等人,連本帶利追討共超過一億元,未來仍有案件開審,基金還要應付龐大官司費用。因此,以基金的財政狀況和營運態度,不宜擔任監管機構及管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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