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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若鋒和廖玉玲獲委任區域法院法官 (22:20)

司法機構今(30日)宣布委任黃若鋒和廖玉玲為區域法院法官,兩人的任命分別於7月11日和7月29日生效。司法機構又指,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黃若鋒和廖玉玲分別於1998年及2001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均曾多次獲委任為高院暫委副司法常務官及區院暫委法官。

本報翻查資料,黃若鋒現為Parkside Chambers(柏承大律師事務所)的成員,成員中有多名知名法律界人士,包括候任律政司司長、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定國。黃現亦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之一。

廖玉玲現為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她同為張奧偉爵士大律師辦事處的成員,處理各類民事訴訟,經常獲委任為商業糾紛的調解員和仲裁員,亦擔任多項公職,除任地監局主席外,還曾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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