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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擲磚案續審 精神科醫生稱次被告與警會面時高度焦慮供辭未必準確 (13:12)

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上水北區大會堂衝突中疑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被控誤殺及暴動等3罪,今(30日)在高院續審。辯方精神科醫生黃宗顯表示,次被告接受警方錄影會面時,長期處於高度焦慮的狀態,情况並不理想,因此對次被告供辭的準確性存有質疑。

辯方播放次被告陳彥廷(現年18歲)於2019年12月的錄影會面片段。辯方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黃宗顯看畢表示,片段顯示次被告一度手震,並想把右手疊放在左手上,反映面對較大壓力。黃宗顯指,次被告年僅13歲就確診抑鬱症和驚恐症,及後須定期覆診和服藥,相信他難以適應壓力,直至會面結束都有焦慮徵狀。

片段所見,次被告曾經打呵欠,警員問他是否需要休息。黃宗顯表示,次被告當晚近8時至10時接受會面,由於他習慣打機和晚睡,或因此感到疲累。根據黃宗顯的報告,次被告在高度焦慮之下錄口供,「不是處於理想狀態」,加上他沒有服藥,專注力和記憶力均受影響。

辯方提及,控方專家證人、另一名精神科醫生黃以謙亦為次被告撰寫報告,但事前沒有與其家人會面。黃宗顯表示,黃以謙在報告質疑次被告說法的可信性,但事前沒有與家人會面,就無法比較兩者說法是否一致。黃宗顯強調,大部分的驚恐症徵狀不能從表面上發現,例如腸胃不適、心跳加速、感覺靈魂出竅和出現失實感等;常見的表面徵狀只有流汗、手腳震動等。

聆訊下周一(7月4日)續,預料由控方盤問黃宗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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