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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龔振祺涉與兩街坊打鬥 事主稱曾被龔以左肩撞身 觀看片段後改口 (17:28)

前觀塘區議員龔振祺涉於去年6月,在其油塘高怡邨議員辦事處外與兩夫婦衝突,三人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兩夫婦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龔振祺否認控罪,今(2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同案被告的丈夫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被告曾以左肩撞向其上半身,但觀看片段後改稱,被告由始至終表現冷靜。案件押後至7月14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任職裝修工人的丈夫陳志剛(50歲)供稱,一家居於油塘高怡邨,2021年6月15日下午接載同案被告、妻子連少芳(49歲)及女兒回家,泊車時聽到妻女被罵,上前見被告龔振祺(30歲)的辦事處助理責罵妻子「跛婆」及「癲狗」,遂加入罵戰,此時被告行近妻子,陳以手攔阻,再與被告對罵。被告則以左肩撞向其右上身,陳因害怕後跌而前傾,左肩撞到被告至倒地。

庭上播放案發片段,辯方盤問下,陳同意從片段可見,他曾向被告稱「打我吖」,反之雙手放在身後的被告表現冷靜,並無責罵他們,亦不清楚被告是否存心撞向他。

案件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他聽到嘈吵聲後步出辦事處,見辦事處義工「玲姐」與夫婦(陳志剛及連少芳)及其女兒有口角,「玲姐」一度與連少芳有肢體動作,陳家3人本打算離開,但女兒繼續挑釁,連少芳更衝向他們,他遂伸出右前臂欲分隔開她,本想解決問題,卻演變成「指住我嚟鬧」,情況升溫,欲踏前離開,即遭控方質疑「點解唔係右邊走?」,被告稱與陳距離太近「唔諗得咁多」。

控方再問「俾人鬧成咁都唔憤怒?」,被告稱「見得多」,事實上,自2021年初起遭他們一家「插水屈我」,每次經過都會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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