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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6人科學館被捕 一被告稱警員要求穿上染藍衣服拍照 要求照片不應呈堂 (14:55)

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17人涉突圍而出,進入科學館後被捕,其中五男一女否認暴動罪,案件今(28日)於區域法院續審。其中代表男地盤工的辯方大狀提出申請,指警員曾要求被告穿上一件染有藍色水跡的衣服拍照,故要求該照片不應呈堂。

被告依次為醫院運輸服務員陳俊邦(21歲)、學生陳頌欣(17歲)、餐廳經理郭添明(20歲)、學生羅健洋(16歲)、理大學生李日朗(21歲)及地盤工人袁太林(21歲),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大、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代表袁太林的辯方大狀吳珞珩提出特別事項申請,指袁被捕前,高級督察黃瀚緯於科學館內向他施用胡椒噴霧,令他被捕後不敢不配合調查要求,而這些行為貶損其意志,令他配合警方的調查要求。

辯方又稱,警員11320要求袁太林穿上一件染有藍色水跡的衣服拍照,該警員事前沒有施行警誡,被告不知道他有權拒絕拍照,亦不知悉有關相片會呈堂,被視作承認涉嫌犯案或被捕時管有該衣服。故辯方認為,法庭應拒絕接納有關相片為呈堂證據。案件今午續審,將傳召檢取被告證物的警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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