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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帝琴灣會所遇溺亡 泳池負責人及救生員認錄假口供分判社服令及感化令 (15:55)

7歲女童去年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游泳期間遇溺身亡,警方調查發現泳池負責人及救生員涉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涉案3男各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28歲泳池負責人及20歲救生員2人早前認罪,今(2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稱,被告的報告正面,故按建議判負責人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救生員則判處感化令12個月。

被告依次為救生員朱禮言(25歲)、救生員戴翔(20歲)和游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28歲),朱早前認罪,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戴及莫今日分別被判感化令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稱,被告的報告正面,被告莫肇毅亦有悔意,因本案上了深切的教訓。

承認案情指出,去年9月22日,事主和家人前往帝琴灣探朋友,事主父親下午5時帶事主和其他小朋友到會所泳池玩耍。傍晚近6時,有泳客在池底發現事主已失去知覺,被告朱禮言和其他泳客協助搶救,事主送院後不治。

被告戴翔及莫肇毅涉隱瞞案發時只有被告朱禮言一人當值,戴在警誡下稱「係我判頭教我咁講」。另警方翻查被告的通訊記錄,發現3人曾「夾口供」,莫又向友人承認當時只有一人當值,並稱「咁啱浸左件啦,咁就飛一件過去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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