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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為減贍養費少報逾300萬收入 物業代理被控作假證供等罪7月提訊 (16:07)

一名案發時已離婚的物業代理公司高層,涉嫌為向家事法庭申請免除支付每月2500元贍養費以供養子,少報收入逾300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6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名,案件今(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被告繼續以2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能接觸控方證人和離開香港,案件押後7月14日至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吳文錦(37歲),報稱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首席聯席董事,被控於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2月21日前間,6度在香港向家事法庭送交存檔非宗教式誓詞、經濟狀況陳述書及書面答覆,內載虛假內容和夾附虛假付款通知書及銀行虛假綜合結單的副本,以及家事法庭申請中使用該些文件。

他又被控於2019年2月21日在一宗婚姻訴訟案件的更改贍養令申請中依法宣誓為證人後,故意作出虛假的陳述,即他在2019年2月之前的一年,從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所得月入為8445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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