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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洗黑錢4200萬元罪成分判30及45個月 海關申凍結約3500萬元資產 (14:39)

海關調查一宗跨國售賣冒牌手袋的案件時,發現一對夫婦在7年間接收大量匯款涉嫌洗黑錢,金額涉及4200萬港元。2人於2019被落案起訴,控以4項洗黑錢罪,早前經審訊後裁定罪成,今(21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男被告為案中主腦,判他監禁3年9個月;女被告則被判囚2年半。海關歡迎裁決,另申請凍結兩人約3500萬港元資產。

2名被告為潘靜侃及陳小荣,同被控3項洗黑錢罪;陳另再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署理高級監督鄧惠顏判刑後在庭外表示,海關於2016年調查跨國售賣冒牌手袋的案件時,發現兩被告於2009至2016年間,7年內利用多個銀行戶口,接收逾20個國家的不明來歷的匯款,金額達港幣4200萬元,與夫妻兩人的財務狀況及稅務紀錄完全不相稱,懷疑兩人洗黑錢,遂於2016年拘捕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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