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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遭磚擲斃案次被告否認丟磚 稱見另一老人揮動棍子才拾鋸還擊 (14:41)

七旬清潔工疑於2019年11月的上水北區大會堂衝突中,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否認謀殺、暴動等罪,今(21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庭上播放錄影會面片段,警員詢問次被告,黑衣人和途人哪一方首先投擲磚頭。次被告表示,趕到現場見到雙方互丟磚頭,亦否認自己曾出手丟磚。

控方在庭上播放次被告陳彥廷的警誡錄影會面。次被告在警長楊家強提問下,承認事發當日(2019年11月13日)身處上水現場。他稱一名藍衣伯伯向黑衣人揮舞路牌的棍子,他遂隨手從路邊拾鋸,以鋸揮向伯伯的大腿。他解釋,伯伯當時有意嚇退或攻擊別人,「我見佢(伯伯)開始有武器喺手,想自己攞保障先……見到佢揮舞緊,我成個人好緊張,就做咗依啲嘢」。

次被告自言「好慌張、好驚」,所以他沒有留意伯伯有否繼續被人襲擊,就轉身離開現場。警長楊家強問及伯伯的大腿傷勢,次被告表示感覺傷口不深,但他沒有留意伯伯有否流血,亦見不到另一名傷者倒臥地上。

控方播放片段後,問警長楊家強有否對次被告使用暴力,或誘使次被告作供,楊家強一概否認。聆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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