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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丈涉多次性侵姪女認6罪候判 官對被告以情侶形容關係感震驚 (14:30)

51歲姑丈協助照顧姪女的起居,被姪女視為「第二個父親」,其間多次向姪女摸胸、擁吻和企圖強姦。姪女長大後接受性教育,明白姑丈的所作所為,終揭發事件。涉事姑丈今(25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和5項非禮罪,還押至7月8日判刑。法官張慧玲批評,事主案發時只是小學生,被告聲稱兩人的關係猶如情侶,說法令人震驚。

被告L.Y.H.報稱為中港跨境司機,散庭後情緒激動。6項控罪發生時,事主X就讀小二至小四,約為8至9歲。

案情指,X的父母需要工作,將X交予其姑姐(即被告的妻子)照顧。事發於2015年初,X居於被告的寓所,被告趁其妻子洗澡時擁抱和親吻X。及後,被告與X在同一房間過夜,被告的妻子留宿另一房間。被告摸X的胸部、舔她的乳頭,並嘗試用下體插入其私處,因為她感到疼痛而作罷。

2015年至2016年間,被告多次脫下X的褲子,用下體磨擦她的私處,亦與她一起沐浴,對她上下其手。直至2020年,X才向社工透露事件,向警方報案。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大部分時間是X主動親近,更指X主動舌吻。被告又稱,一開始以為親密行為是「家人表達愛的方式」,後來難以自控才犯下大錯。

張官表示,X案發時相當年幼,被告理應做好父親般的榜樣,卻濫用X的信任,而本案非禮情節接近企圖強姦,法庭不會輕判。張官提到,被告曾與X同房同牀,被告的妻子則在另一房間過夜,令被告「有機可乘」,法庭想了解背後的原因,故下令索取X及其父母的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心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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