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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過去三年兩宗炒場個案「停賽」180日 逾8000個案兩度不取場「停賽」90日 (13:01)

康文署回覆立法會書面質詢時,披露過去三年涉及「炒場」的執法情況。由2020年至今年4月,署方僅2次因證實租用人違規轉讓場地許可證,而罰停有關人士租用體育設施180天。至於租用人因累積兩次不取場而被禁止租訂收費康體設施90日的宗數,就由2020年的2900宗,增至去年的5100宗,今年截至4月就有200宗。

過去三年證實租用人違規轉讓場地許可證而罰停有關人士租用體育設施180天宗數:

  • 2020年:0
  • 2021年:2
  • 2022年(截至4月30日):0

另外,因使用人提供的身分證明文件與訂場紀錄不符而被署方拒絕取場的個案,亦由2020年的4.9萬宗,增至去年8.43萬宗,今年截至4月就有4000宗。康文署又表示,過去三年累計接獲900宗涉及「炒場」的投訴。

過去三年租用人累積兩次不取場而被禁止租訂收費康體設施90日宗數:

  • 2020年:2900宗
  • 2021年:5100宗
  • 2022年(截至4月30日):200宗

提出書面質詢的民建聯議員顏汶羽就認為,數字反映署方前線已加大力度打擊炒風,但炒風依然,建議當局提高體育設施與人口的比例、考慮以抽籤方式分配場地,以及成立專責小隊加強巡查,以放蛇方式找出炒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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