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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涉違契案周達權續作供 稱有力高員工倡謊稱已更改地址避查 (18:5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科技園租契,被控欺詐案今(19日)午在區院續審。原本同案被告、集團財務總裁周達權獲免起訴作供,前年有傳媒揭發力高顧問使用將軍澳工業邨地段後,周和黃偉強、Mark Simon等人以電郵討論,周曾表示報稱力高地址已更改,但仍在上址營運,安排屬「假象」。

周達權指事件涉及地契租約,法律顧問何凱英曾稱要小心處理,有力高員工說實際營運地址較不重要,科技園不會知道誰確實在涉案駿盈街8號工作。周曾經在電郵稱「The arrangement is a sham(該安排是一個假象)」。他庭上解釋,當時力高仍然位於上址,聲稱其辦公室不在該處「係大話、不真實」。

周達權亦在電郵指不願就力高的地址說謊,Mark Simon回覆認為不值得冒險,周作供解釋,若被發現違反地契,或面對法律程序如罰款和收地。周確認,力高同年5月搬到觀塘創紀之城辦公室。他指,力高於1998至2020年在駿盈街營運,但力高與報業無關。

控方續指,周達權前年6月辭去力高董事,周稱他在上市集團擔任要職,加上當時有工業邨違規事宜,促使他欲與黎智英的私人公司「清楚劃分」,他稱有「clear cut」需要,「因為覺得對我自己好啲」。

控方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亦於庭上讀出電郵和財務文件,周達權供稱,他自約2000年起每月向黎智英匯報力高開支及黎的私人開支,報表有關於薪金和家庭成員津貼的項目。有報表列出黎就台灣股票的投資及在巴黎寓所的裝修費等,並提到其女兒曾以信用卡簽帳11萬元及視作商業支出,而其兒子每月獲得15萬元津貼。

陳官關注到有報表列明力高辦公室及其僱員薪酬支出,周解釋報表不時有微調改動,亦是由早前項目分拆出來,以更清晰記錄,陳官一度稱「你可以唔需要呈報㗎喎」。楊美琪問到黎智英另一間私人公司,惟遭陳官打斷,認為需要尊重被告私隱,提醒控方應圍繞案情提問,該公司或涉台灣投資股票,指「唔關案情,有個節制,唔好問落去」。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黎智英 周達權 法庭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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