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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鄭子豪認損壞財產 續還押候訊 (11:51)

12港人中的其中3人廖子文、鄭子豪及鄧棨然,涉及2019年一宗縱火案。其中鄭子豪今(17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連同昨認罪的兩人,共3人認罪。尚有1人未答辯,控方透露將以審訊以外形式處理,押後明天答辯。廖子文及鄭子豪繼續還押候訊,另兩人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縱火案共5名被告,依次為推銷員鄧棨然(31歲)、時裝設計師鄭進(32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鄭子豪(18歲)、廚師李威龍(26歲)以及學生廖子文(18歲)。5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以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其中鄧棨然尚就「組織他人偷渡越境」罪在內地服刑,料明年刑滿。

鄭進、鄭子豪及廖子文承認交替控罪,否認縱火罪;第四被告李威龍則將於明天答辯,屆時將一併宣讀案情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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