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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少女醉後遭兩人強姦 事主稱無印象兩被告曾入房自瀆 亦不知男友離家後7分鐘折返 (17:38)

14歲少女於2019年到友人的住所喝酒玩樂,其後醉倒,由男友及兩名18歲青年送回家。男友離家期間,少女在睡房先後被兩男強姦。她數天後報警,兩男各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今(13日)在高院續審。辯方續盤問事主X,指X回家後被放在沙發上,兩被告及X當時的男友一同說笑及看色情片段,其間兩被告進入X房間自瀆,惟X表示沒印象。

被告依次為鄭宏昊、袁昊琛,案發時均為18歲,被控於2019年4月16日在天水圍某住所強姦女子X。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盤問時質疑X對本案印象模糊,未能憶述細節,X作供時不時哽咽,重申事件確實發生過,稱「我已經盡我能力講」。辯方盤問X,問她酒醒後是否曾埋怨男友帶了兩男回家,X同意,稱「如果無咁做,就唔會發生嘅事」,但未有與男友傾談過。辯方續問,X於2020年透露不想就本案回答問題,但為何最終願意作供,X解釋是父親鼓勵她。

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師盤問事主X稱,X指兩被告先後進房強姦她,且X不願意性交,一度掙扎,惟據閉路電視片段,男友離家7分鐘後回家,質疑兩人無法在短時間內強姦她,X則表示不知道男友7分鐘後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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