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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估值23億毛澤東字畫後200元出售 3男爆竊罪成判囚28至30個月 (13:02)

3名有盜竊案底的男子涉於前年9月,撬門闖入紅色收藏家符春曉位於油麻地的單位,盜去估值逾50億港元的財物,包括毛澤東親筆字畫、古董郵票等,事後更以200元賤賣估值23億的毛澤東字畫,買家誤以為屬仿製品,貪方便將兩米高的字畫剪成兩半。3男今(13日)於區域法院分別承認入屋犯法罪及處理贓物罪。法官游德康指出各被告顯然是職業爆竊者,行為有預謀且手法純熟,判囚28至30個月。

被告依次為地盤散工吳永倫(45歲)、裝修工人許炳基(48歲)、地盤散工何亦照(46歲)。吳及何承認入屋犯法罪,即於前年9月10日,連同許炳基侵入油麻地彌敦大廈10樓後座,偷竊一批郵票及字畫、8瓶白酒及10個銅牌;許則承認於同日同地,連同另兩名被告,處理上述贓物。

辯方求情指,3人事前不知贓物價值連城,故叫價亦不高,當時僅得益萬餘元。其中次被告到場時才知道另兩人爆竊,但出於貪念留下協助搬走贓物。

法官判刑時指,涉案贓物價值不菲,被告更曾到案發地點「踩線」,是職業爆竊者,故以囚45個月為入屋犯法罪量刑起點,考慮兩人同類型案底已相隔多年,不作加刑,認罪扣減刑期後,判第一及第三被告囚30個月。

法官又指,次被告一直與另兩人行事,行為無異於上述的爆竊罪行,他更在㩦贓物回賓館途中約客人出售贓物,可見他有計劃犯案和分秒必爭,且他計劃賺取10萬元,必然知道贓物有一定價值,故以39個月為處理贓物罪量刑起點。次被告在刑滿兩個月內犯案,加刑兩個月,扣減認罪折扣,判囚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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