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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少女醉後遭兩人強姦 辯方質疑事主記憶不清 (17:44)

14歲少女於2019年到友人位於屯門的住所喝酒玩樂,其後少女醉倒,由男友及兩名18歲青年送回家。男友離家買飲品期間,少女在睡房先後被兩男強姦。少女數天後報警,兩男各被控一項強姦罪,他們否認控罪,案件今(12日)在高院續審。辯方盤問事主X時質疑,她對其後數天的事,以至報案一刻的記憶都很模糊,她表示同意。辯方又指,X未能記起當晚發生的事,X承認忘記當晚有否吸煙,但提及兩名被告強姦時,就指兩人「肯定有做過」。另X作供時曾情緒激動哭泣,一度要休庭。

被告依次為鄭宏昊、袁昊琛,案發時均為18歲,被控於2019年4月16日在天水圍某住所強姦女子X。X於首次錄影會面稱,當晚因為輸了遊戲,喝了不少混入綠茶的威士忌,凌晨時分由男友及兩被告送回家。回家後,男友被指示離家出外買飲料。X其後被抬入睡房,被告袁昊琛進房關門,問X「搞唔搞嘢」,X拒絕,袁在X不情願下,把陽具插入X陰道。惟庭上今日播放的錄影會面中,X稱是首被告鄭宏昊先進睡房強姦她,其後才是袁昊琛進房強姦。被問到為何未有在首次會面時講述被兩人先後強姦,X則稱「同兩個人搞,好尷尬」。

辯方盤問時指,X偕同友人報警,但報稱同行者為「表姐」,質疑X因未有成年家人陪同,才稱友人為表姐,兩人並非親戚。X同意說法,又補充錄口供時已經澄清。

辯方又質疑,X曾稱4月17日或其他日子發生本案,並指X對其後數天的事印象模糊,X同意,但不同意記憶因而受到影響。辯方又提及,本案後,X曾被判入住宿式院舍,在保護期內需要讀書上課,但X自行逃走,另X同年曾因毆打他人惹上官非,X同意記錄,但對於另一項盜竊罪,則表示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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