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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行動」兩年半後遭控非法集結及刑毁 3人准保釋候審 (15:00)

2019年11月有網民發起「黎明行動」,旺角一帶爆發警民衝突,一男兩女事隔兩年半遭控參與非法集結及刑事損壞交通燈,案件今(1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3人申請毋須答辯,獲准押後7月6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各人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依次為設計師陳雯欣(23歲)、侍應吳卓賢(24歲)及消防設備技工張焯棋(23歲),3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亞皆老街、塘尾道和詩歌舞街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男被告張焯棋另被控於同日,在旺角櫻桃街與塘尾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交通燈,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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