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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參選2020立法會選舉 兩人認未交選舉申報書明判刑 (14:56)

2019年參選葵青區議員落敗的「民主陣線」代表趙寶琴,於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參選新界西選區。她與同一名單的候選人王振霖,早前承認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原定今(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需時考慮上訴庭案例,押後至明(12日)午判刑,兩人繼續還押。

辯方大律師查錫我求情指,女被告趙寶琴(47歲)任職社康護士,專注照顧長者逾10年,是好妻子和好媽媽。至於任職空中服務員及兼職巴士司機的男被告王振霖(41歲),辯方指他熱中服務社區,最近替隔離檢疫者派發物資,是家中懂事的兒子。

辯方表示,本案情節「前所未見」,兩名被告於2020年7月31日完成報名參選的程序,翌日政府引用《緊急法》將立法會選舉押後,故兩人不小心犯案,不涉任何實際的選舉支出。辯方又指,王振霖無意瞞騙選舉事務處,經過本案之後,他不會參加任何選舉,重犯機會低。

庭上爭議,控罪不設量刑指引,法庭應否判監禁式刑罰。控方引述上訴庭的「陳宇明案」表示,本案涉及公眾利益,應考慮監禁式刑罰。辯方重申,兩被告無意破壞選舉公正,冀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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