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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前幹事陳多偉判囚3月 (13:02)

支聯會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和常委共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前幹事陳多偉昨(10日)承認控罪,今(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至於辯方爭議控方未有披露指證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的資料,控方早前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PII),拒絕向辯方披露,《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裁定,控方須向辯方披露部分與支聯會相關的文件資料,包括搜查令及警方調查報告等,但未有提及實際內容。

5名被告鄒幸彤、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審前認罪判囚3個月的梁錦威早前刑滿出獄,今亦有到庭旁聽。旁聽者亦包括因七一遊行案被判囚、上周出獄的社民連曾健成,以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

羅官判刑時指出,被告陳多偉聯同其他幹事故意不遵從指示,更到警察總部門外公開聲明,明顯在挑戰執法機構,其行為延誤執法部門防止及調查涉及國家安全的事情,影響公眾利益,相當嚴重。

羅官以監禁4個半月作量刑起點,雖然陳多偉於去年9月表示不認罪,至昨日才改變答辯意向,但考慮本案至今仍未訂下審期,決定給予全數三分之一的認罪扣減,總刑期為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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