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否認非禮女囚友 稱僅向對方遞紙巾 (17:42)

正就2019年8月13日機場暴動案服刑的「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涉於去年2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兩度非禮17歲女囚友,她否認兩項非禮罪,案件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畢慧芬自辯稱,女囚友因不獲母親理會而哭起來,她才會遞上紙巾,不曾發生涉案的非禮行為。所有證人作供完畢,案件押後至5月30日裁決。

被告畢慧芬(26歲),被於2021年2月8日至22日期間某日,以及2月23日,分別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日間活動室及浴室猥褻侵犯女子X。X早前供稱,她曾敷衍被告答應做其女友,被告在日間活動室內突然親吻她的嘴及臉。此外,被告在淋浴其間得悉她快將離開小欖後,隨即攬著她、用舌頭舔她的嘴,並用手觸碰其下體。

畢慧芬自辯稱,她與X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相識,某一天X在日間活動中心向她表示「不如一齊玩吖」,畢慧芬當時「呆咗」,但感到對方「好似想搵人認識」,於是回應「好呀」。數天後,X在日間活動室突然哭起來,並指「我呀媽唔理我,又唔見我,又唔睇我啲信」,畢慧芬見狀遞上紙巾,現場有其他囚友。

畢慧芬續指,X曾在淋浴前問她借沐浴露,她深知向其他囚友借出個人物品會被處分,然而覺得X很可憐,「唔借俾佢好似唔好,佢好似小朋友咁樣扭計,我一時心軟應承左佢」,強調不曾著X做自己女友,亦不曾做出涉案行為。

控方盤問被告時問到,為何被告明知不獲職員許可,仍選擇向X借出物品,質疑「你對佢都好大方」。畢慧芬稱「我個人都好大方」。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畢慧芬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