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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放垃圾到路軌及襲警判入更生中心 官批寧參與「三罷」不回校考試令人痛心 (17:16)

網民於2019年11月12日發起「破曉行動」,16歲男學生涉放置垃圾到路軌,另涉襲警及管有64根鐵釘,被控危及鐵路乘客安全、襲警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共3罪,早前被裁定所有罪名罪成,今(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本質不壞但心智未成熟,故受他人影響而犯案,而被告寧願選擇參加「大三罷」,也不回校參加考試,令人最為痛心,故終按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李澤輝(現19歲)早年患過度活躍症,學業一般,但他克服困難取得進步,且他為人勤力,從事倉務兼職及補習,幫補家計。辯方續稱,他經歷年輕人躁動時期而犯下本案,已認知過錯。他又因本案暫停副學士的課程,希望及早完成學業。

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稱,被告響應呼籲參與「大三罷」,警員目睹他拋下垃圾欲制服他時,被告出拳揮向警員,警員及時避開未有受傷。彭官重申,法庭有責任保護執行警務的警員免受傷害,指被告的行為挑戰法治。雖然被告未有真正擊中警員,但其罪責不會因此降低。彭官稱,其行為絕對會激起在場人士的情緒及令人效法,其中危及鐵路乘客安全為最嚴重的罪行。

彭官又稱,報告指被告體能不佳,故不適合勞教中心,他亦認為教導所的拘禁期與整體罪責不相稱,故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彭官最終稱,冀被告早日完成學業,學校亦能為他酌情保留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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