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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7人 涉48宗低息貸款騙案逾280萬 (12:20)

警方拘捕7人,涉嫌與48宗低息貸款騙案有關,涉案騙款超過280萬元,涉案人士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警方東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劉啓彥表示,騙徒以隨機致電(cold call)形式聯絡市民,聲稱是銀行職員,可提供低至0.18%的低息貸款,並提供寫有公司名稱及職位的卡片,以博取事主信任。騙徒之後要求事主開立投資戶口或下載網上交易平台軟件,並存款至指定戶口作保證金及資產證明,訛稱可提升貸款獲批機會,以及事後可退回全數保證金。

警方東九龍重案組總督察莫子威透露,騙徒向其中一名48歲事主稱,如果貸款20萬元,一年僅需還款數千元,事主於是先存入7萬至指定帳戶墊支,騙徒其後再稱存款增至10萬元則可獲贈智能電話及平板電腦,事主亦言聽計從,一共被騙13萬元;另一名22歲的事主則為了交出墊支金,一年內向30間財務公司貸款40萬,其後因未能成功獲得貸款,直至向銀行查詢及與親友商討時才揭發事件。警方共接獲48名事主報案,年齡介乎22至71歲,包括學生、裝修工人、家庭主婦及公司東主,損失由5000元至43.2萬不等。

警方經調查後,於5月3日至5月5日拘捕6男1女,年齡介乎20歲至38歲,其中6人有案底。莫子威指,被捕人涉嫌以自身戶口收取受害人金錢,處理的犯罪得益由4.7萬至126萬不等,在案中屬主要角色,警方仍在追查幕後主腦。

莫子威透露,其中5名被捕人年僅20至23歲,聲稱為數千元報酬出售個人戶口收取款項。他提醒洗黑錢罪的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呼籲青少年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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