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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嘉頓山刀傷4晨運婦認企圖謀殺 稱自殺未遂望殺人在內地被判死刑 (14:02)

內地男子於2019年在深水埗「嘉頓山」持刀刺傷4名中年婦人,被控4項企圖謀殺罪,他今(4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聲稱多次自殺未遂,欲襲擊他人致死,返回內地時被判處死刑。案件押後至6月6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

案情稱,2019年10月11日早上,4名事主吳伯弟、劉文聯、張軒娣、林琼琼在嘉頓山晨運。約10時許,被告劉越騰(現年26歲)手持一把20厘米長的水果刀襲擊林琼琼的背部及頸部。其餘3名事主目睹後隨即逃去,被告遂追上3人。吳伯弟被刺中頸、腹及背部、劉文聯被刺中後頸及背部、張軒娣則被刺中左胸、左頸及左肩。另有途人看到被告施襲,離開現場求助。4名事主送院,情況危殆。被告於10月13日由深圳灣口岸入境時被捕。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襲擊4名事主,並說自己多次自殺未遂,故改為襲擊他人致死,並稱知道香港沒有死刑,希望殺人後返回內地被判處死刑。他稱不認識4名事主,但認為當時適合下手,故襲擊4人。

被告施襲後,同日從羅湖口岸出境,並聲稱遺失雙程證,警方告知他可以使用護照離港。他折返租住的美荷樓青年旅舍,取護照後重返羅湖離開香港。他稱,返回內地後曾向公安報案,但公安表示他在香港犯案,不能在內地被捕。

4名事主的背部、頸部、肩部等均有多處斬傷,其中林琼琼原患有焦慮症,遇襲後情緒不穩,更以為是鄰居指派被告襲擊她,被診斷患上妄想症及創傷後遺症,出院後繼續接受治療。兩名事主亦在認人程序中認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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