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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一批補助支票寄錯地址 354人受影響 (17:43)

社會福利署一批補助支票寄錯地址,事件不涉金錢損失。社署早前向第四期「社署津助機構興趣班導師補助金計劃」的合資格興趣班導師,寄出一筆過5000元的補助金,惟發現有354張於4月下旬寄出的支票,郵寄地址錯誤,導致有導師收不到支票或收到他人的支票,相信是社署人員輸入和核對資料時出錯所致。

社署已成功致電其中350名受影響的導師,向他們致歉,並將盡快重新寄出支票。署方已通知有關銀行取消寄錯地址的354張支票,並將事件通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署方表示,支票除印有合資格導師的姓名外,不涉及其他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公署於4月30日收到社署就有關事件的資料外洩事故通報,正按既定程序跟進事件。

公署補充,一般而言,公私營機構必須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規定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其持有的個人資料受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所影響,否則便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下的保障資料第4原則(個人資料的保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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