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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外暴動罪成 25歲設計師囚35月、兩學生入教導所 官:須對暴動「迎頭棒喝」 (17:43)

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示威者多日,有人在油尖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兩名當時未成年的學生及一名22歲女子在尖沙嘴唐樓被捕及遭反綁雙手伏在唐樓天台。3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3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認為各被告縱使沒有暴力行為,但帶同口罩、防毒面罩、生理鹽水等物品,「蓄意裝備」留守暴動現場,鼓勵其他暴動者,故判刑須具阻嚇,對暴動行為「迎頭棒喝」,判女子囚35個月,兩名學生則判入教導所。

3名被告依次為男學生伍振豐(18歲)、女學生羅芷澄(19歲)及現職平面設計師的梁瓊升(25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尖沙嘴天文台道一帶連同他人參與暴動。被告的親友在旁聽席向被告展示Hello Kitty等玩偶,又以雙臂擺出心形手勢。

林官判刑時表示,不認同辯方稱現時社會氣氛平息,毋須刻意阻嚇暴動者,反指出不論何時,暴動亦「不應獲得姑息」,以打擊「罔顧法治」行為,故以39個月監禁為起點,考慮第三被告沒案底及在審訊時同意部分案情,減刑至35個月;另兩名學生案發時分別16及17歲,林官認為更生或勞教中心的羈留時間短,不足以反映控罪之嚴重,判入教導所。

辯方求情指出,首被告撰寫求情信,表示希望完成護士課程,回饋社會,又向公眾、法庭及家人致歉;次被告一直是好學生,在學時獲不同獎項,她亦關懷社會,積極做義工;第三被告過往一直循規蹈矩,「係個乖女嚟」,亦沒直接暴力行為或領導角色,屬較輕微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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