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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涉欺詐案開審 控方稱黎旗下顧問公司業務違土地指明用途 (15:48)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隱瞞科技園,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共被控兩項欺詐罪。兩人否認控罪,今(3日)在區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辭稱,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當時租用工業邨單位營運,但其業務與工業邨公司和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簽訂租契的指明用途,即出版和刊印報紙及雜誌完全無關。

兩名被告為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歲)否認一項欺詐罪,黎智英亦否認另一項欺詐罪。

控方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讀出開案陳辭指,涉案的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土地,是由政府的工業邨公司(現為科技園公司)經審批申請後,以遠低於市價租出土地發展產業。承租人在申請書和租契等須訂明其指明用途,如有不符,承租人有責任披露有關事實,隱瞞則構成虛假陳述。

控方續指,黎智英持有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於1998年4月至2020年5月在上述處所營運,提供顧問及管理服務,包括為黎智英的公司擔任公司秘書,處理其個人資產,管理他和家人的住所,以及與第三方公司交易。惟該些業務與指明的報業用途不符,蘋果印刷亦從沒為力高就佔用該處所申請牌照。

2020年3月,科技園公司接獲傳媒查詢,稱力高涉違規使用該處所,遂向黃偉強查問並派員巡查。力高總經理Mark Simon表示須非常小心處理此事,他曾與力高董事周達權、法律顧問何凱英開會,黎智英指示Mark Simon要力高遷出該處所的辦公室,而黃偉強負責安排搬遷。同年8月10日,警方拘捕黎智英和黃偉強,並搜查該處所及檢取會議記錄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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