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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慶尖沙嘴衝突12人被控暴動 控方倡以被捕時地及裝備推論被告參與暴動與否 (14:59)

2019年10月1日油尖區示威行動,演變成警民衝突,12名男女被控在尖沙嘴警署與長樂街之間參與暴動,案件今(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未有列明各被告的行為,並邀請法庭就各人被捕的時間、地點、裝備等,推論他們均有親身參與暴動,或協助教唆他人干犯暴動。控方另為7名警員申請匿名令,獲法官王詩麗批准,法庭禁止披露警員姓名、編號等資料。    

12名被告依次為袁均穎(案發時31歲,下同)、黃蔚霖(23歲)、黎穎霖(23歲)、吳沛伶(18歲)、甄衛兒(18歲)、姚志杰(24歲)、彭漢深(29歲)、張俊軒(17歲)、韋珍兒(22歲)、梅卓羚(24歲)、林耀基(26歲)、鄭子健(27歲)。

開案陳辭稱,當日下午3時許,大批示威者集結於佐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集結逐漸演變成騷亂,示威者破壞商鋪的大閘及在馬路設置障礙物等。近4時,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升級,有示威者向尖沙咀警署投擲汽油彈,警員亦多次發射催淚彈,雙方衝突持續最少20分鐘。警員其後向旺角方向推進及驅散。近5時,警員於彌敦道近文明里制服前線示威者,包括12名被告,他們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控方依賴數段直播及閉路電視片段,並指第一至六及第八被告被制服的地點顯示他們曾參與暴動。12名被告均身穿黑衣、被搜出防毒面罩、手套等裝備,其中3人被搜出寫有「十一國難日」、「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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